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:
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上市公司”、“中天能源”)于 2018 年 5 月 3 日收到贵部《关于对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 司少数股东股权暨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问询函》(上证公函【2018】0430 号)。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财务顾问”)作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控 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财务顾问,对问询函涉及问题进行了充分核查,现就相 关问题出具核查意见如下: